立案到审结仅10天!鄂州中院二审独任制案件当庭宣判-斗球体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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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到审结仅10天!鄂州中院二审独任制案件当庭宣判

时间: 2022-09-06 10:20 来源: 鄂州开发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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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上诉人方某与被上诉人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方某起诉湖北某房地产公司请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和房屋未交付前支付物业管理费一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鄂州中院于2022年8月23日立案受理。

二审承办法官齐志刚在庭前阅卷期间发现方某曾于2019年起诉该公司请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因案涉房屋在该案判决时仍未交付,该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方某逾期交房违约金,并明确后期应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和计算方式。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公司仅支付了生效判决载明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后期逾期交房违约金未支付。

因双方无法在庭前达成调解,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因方某地产公司不同意调解,一审认定方某理应知道案涉房屋符合交房条件无事实依据,一审判决论证不妥但裁判结果正确,承办法官齐志刚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主动行使释明权,本次请求与前诉相同,构成重复起诉,其物业费收取并非湖北某房地产公司,告知方某应当就2019年案件的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审查案涉房屋交付时间即可。方某当庭表示接受二审判决。

本案二审从立案到当庭宣判仅用10天,时间短、效果好,极大地提升审判质效,让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切身感受到“速度与温度”“效率与公平”。同时,本案于宣判当日即完成电子送达,更好地实现了司法温度与审判速度“挂钩”,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精准提升司法“体感”温度。

自省院拉练检查整改验收评估以来,鄂州中院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聚焦制约审判质效重点问题,紧盯关键质效指标,缩短办案时长,提升办案效率,切实做好拉练整改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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