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8)鄂07执33号
执行依据:(2017)鄂07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鄂州怡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鄂州市滨湖南路15号(庙脚王新村六楼)
组织机构代码:073186758
法定代表人:杨俱欢
身份证号码:513701198004285810
未执行标的额:34110029.00元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鄂州怡园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0711-3389873
联系人:朱剑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