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人获刑!最高死刑!
鄂州法院集中公开宣判8起毒品案
2024年6月24日,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鄂州两级法院依法对8起27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1名罪犯被判处死刑,3名罪犯被判处死缓,2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其余21名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十五年不等刑罚。
24日上午,鄂州中院对被告人秦某宝、陈某超等9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秦某宝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4日下午,鄂城区法院对被告人熊某犯贩卖毒品罪等3起涉毒案件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年不等刑罚。
24日上午,华容区法院对被告人李某英、殷某、万某犯贩卖毒品罪等3起涉毒案件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刑罚。
24日上午,梁子湖区法院对被告人郑某燕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郑某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区两级禁毒委成员单位,部分街道、村(社区)干部及群众代表、学生代表受邀到场旁听。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旨在进一步震慑毒品违法犯罪行为。”鄂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柯冰表示,此次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同时也是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的“公开课”。通过集中宣判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远离毒品,努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近期,鄂州中院结合近三年毒品案件审理情况,针对以贩养吸犯罪分子比例高、因吸毒致幻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发等问题,经走访调研并与市禁毒委充分沟通,制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综合管理的司法建议书》,致力于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同时,完善吸毒人员的综合治理,巩固禁毒成效。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鄂州两级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推动辖区毒品治理成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