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鄂法君】胡航:从法官到村官 脚下有泥 心中有路(一)
胡航,35岁,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历任鄂州中院民三庭书记员、民三庭法官助理、执行庭法官助理、执行庭法官、民三庭法官,多次荣获先进党员、先进个人,获得2018年度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因疫情防控表现突出被评为鄂州市防疫先进个人。
胡航没有想过,身为法律硕士的自己,与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丛林村结下了不解之缘。
“精准扶贫就要切实到户到人,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村民不致富,驻村不收队。”
带着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在驻村工作队临行前特别叮嘱,2019年1月,胡航毅然接过“第一书记”的重任,到任丛林村驻村扶贫队队长,开启了鄂州中院第五批法律人的驻村帮扶之路。
做好脱贫引路。
胡航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进行精细调研,摸准村情,确立扶贫工作思路。派驻到村后,他迅速走遍全村7个自然湾14个村民小组,552户,重点入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访贫因,挖穷根。
通过走访调研,胡航深刻认识到:该村的脱贫关键,是要培育适合当地的主导产业,解决内生动力。
以产业带动就业。
针对产业发展滞后,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坚持“以产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助力脱贫”方针,结合村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单位支持。
村村通水泥路、35盏太阳路灯。让丛林村夜晚大变样。
三年来,丛林村利用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帮助改善村“房、塘、路、园”等基础建设;
“梁湖碧玉”生态有机茶园
整合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抛荒山地、闲置水田,通过招商引资、自主创业等手段,建成“梁湖碧玉”生态有机茶园、牡丹基地、湘莲基地、非洲菊基地等4个生态产业基地;
流转荒地超过1000亩,占村耕地总面积30%,除土地流转收入,每年还可为村民增加劳务收入,贫困户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
贫困户在非洲菊基地实现就业
“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
正是遵循着这样的一份驻村信念,胡航成为了村民心中的自己人,和当地的老百姓打成了一片,为村里人办成了许多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