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蕲春法院公开宣判叶朋等23人涉恶案
作者:陈建波 胡珊 发布时间:2019-11-01 16:23:24
10月31日,蕲春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叶朋等23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首要分子叶朋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六万二千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依法追缴被告人叶朋、李天元、徐欢欢、张雷违法所得1107000元。
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起,被告人叶朋将被告人徐欢欢、张雷、陈典松(在逃)、徐铭星(在逃)等人笼络到身边,组织实施了敲诈勒索、抢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刘河一带混社会的老大,对外称“刘河圈子”“叶氏集团”。
为攫取金钱、确定势力范围,自2016年起,叶朋、徐欢欢、张雷等人多次在刘河一带的采砂场强行入股、敲诈勒索,如有不从,便组织多人在砂场内闹事,严重干扰砂场的生产经营,禁采期内在青峰村河道内非法采砂,在刘河一带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该集团成员徐欢欢、张雷等人在刘河、青石一带大肆开设赌场,吸收陈某某、龚某某、田某某等未成年人加入该集团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破坏了刘河一带人民群众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该院分批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参与旁听。全程录音录像,电子示证展示,同步庭审直播,使各方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在铁一般证据和事实面前,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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