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中院联合桂花园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鄂州中院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学思践悟,把党史学习同总结经验、对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次,鄂州中院将支部下沉至社区,用心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感受基层党组织的力量,彼此融合、共同进步。
联合党日活动
10月26日,暖阳高照,秋意正浓,一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支部联合党日活动在桂花园社区召开,市法院第四党支部、桂花园社区党委成员及第五支部全体党员约60人参加活动。
庄严的国歌声响起,党员们纷纷起立合唱,主题党日活动拉开序幕。面对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右手握拳,高高举起,再次重温誓词,向党承诺……
在社区党委副书记吴玉萍和市法院第四支部副书记胡凯等人的带领下,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鹰
随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鹰以《用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题,为党员们上了一堂理论联系实际的生动党课。她提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和重大论断。她强调,学习是为了落实,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一是要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四是要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队伍素质高水平提升。
“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不是‘喊口号’,而需‘见真章’。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脱离群众的危险性,保持民情民诉反馈渠道的畅通,努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把好脉、开好方,把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结合党课和学习内容,市法院第四党支部书记姚同胜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对“为群众办实事”的理解和体会。
社区第五党支部书记吴生完也动容地感叹道:“我很感谢社区和市法院,防疫、创文期间,他们不分昼夜帮助我们,每个楼栋都有他们的身影。作为社区的老党员,我曾在凌晨为过世的婆婆料理过后事,也曾冲锋在前帮助救火。今天,我向大家承诺,社区、小区只要有需要,我都会一如既往、义不容辞,继续为大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社区党委副书记吴玉萍则表示,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办好实实在在的事。我们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只有从思想上“破冰”,才能在行动上“突围”,切实将群众的事办好、办细、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