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项目采购方案-斗球体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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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项目采购方案

时间: 2016-10-08 10:14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项目采购方案

一、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繁荣法院文艺创作,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我院需制作一部时长为20分钟-30分钟左右微电影。总体要求:以 “坚定法治信仰 守望公平正义”为主题,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剧情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讲述一个完整故事;具有鄂州地方特点、鄂州法院特色。

二、 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政)明传(2016)24号《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法院第四届十佳微电影评选活动的通知》和鄂高法政明传(2016)37号《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法院第四届十佳微电影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制作微电影。现根据影片制作需要,需对该微电影项目申请采购制作单位。

采购要求:1、影片应为原创,内容要求对本次大赛主题“坚定法治信仰 守望公平正义”进行形式多样的演绎;剧情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讲述一个完整故事;诗配画、纪录片、电视新闻报道类作品不在采购之列。2、作品的完成时间:2016年11月25日前。3、参评作品均需提供电子文件,保证视听播放质量。4、完成整部影片的同时须提交2分钟作品片花。5、制作单位需确保制作该作品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我院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我院有权要求录制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三、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四、 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

2、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无不良合作记录。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三年以上项目制作经验, 且未承担其他制作项目。

4、熟悉法院题材制作。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五、 评审标准和方法

评审小组从我院监察室、司法行政处、宣传教育处各选派一名干警组成。评审主要指标如下:

(一)、相关内容要求: 微电影长度为20---30分钟,要结合鄂州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凸显我市法院工作特色,提炼出易于表达和传播的影像内容,富有创意,用先进的影视技术,创新表现手法,具备较高的艺术水准,达到形象、生动、有看点的效果。

(二)、相关器材要求: 1、为达到画面要求,供应商在前期拍摄器材中,至少要采用f55或red epic等以上级别的4k高清数字摄影机。主要画面质量达到4k标准,最低画质不低于高清1920*1080。2、为增加成片的美感和艺术效果,供应商在拍摄中必须有航拍、逐格摄影、升格摄影等特殊摄影镜头。3、后期制作设备达到广播级水平。

(三)、相关技术要求:1、前期拍摄以4k高清数字摄影机为主要拍摄器材,主要画面质量达到4k标准,最低画质不低于高清1920*1080,后期制作设备达到广播级水平。2、提供成片需满足以下要求:提交成片格式为:高清mp4,尺寸:1920*1080;

(四)、企业及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承担制作高水平微电影的技术和人才实力, 2013年以来已实施完成合同额在10万元以上的纪录片、专题片或微电影项目;2、提供本片主创团队人员:导演、编剧、撰稿、后期剪辑及配音人员名单,主创团队成员获得过省级以上电视纪录片、专题片或微电影的获奖作品和证书、奖杯(牌)等。3、供应商所提供名单人员必须为项目实际操作人员,业主方将不定期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监督,考核情况将影响项目验收

六、 采购结果确定

由评审小组出具询价结果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由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策最终成交供应商。

项目供应商有意参加采购竞标的可提供本单位资质证明材料、电影剧本(初稿)、制作方案、经费预算,于2016年10月17日12时前,送交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联系电话07113389807;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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